宿州市12345政府热线会商通报制度
第一条 为提高政府热线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能,通报交流办理工作情况,确保群众诉求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实行会商通报机制,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政府热线服务平台系统运行、办理工作实行会商通报制度,即通过召开工作会商例会等形式,汇总、梳理、分析诉求情况,以工作载体等形式通报办理情况。
第三条 视情况不定时召开工作会商例会,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同志、市长热线办负责同志、工作人员和政府热线服务平台各班组长参加,并邀请网络单位负责同志参加。
第四条 工作会商例会对某一时段的受理诉求事项进行认真梳理、分类,全面汇总诉求的来源、数量、时段等,深入分析群众反映问题的特点、原因,研究提出办理意见、措施。
第五条 根据工作会商例会对受理诉求事项的汇总、梳理、分析及办理的意见、措施,以工作载体等形式通报、交流情况;对诉求受理重点问题,及时报告市政府领导审阅批示。
第六条 每月刊发《政府热线工作通报》,通报诉求受理的热点难点问题、量化指数、办理结果及日常办理考核等情况,交流承办单位办理工作经验做法。年度全面总结诉求办理工作情况,提出诉求办理工作改进意见、建议。
第七条 本制度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