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工作方案》将印发实施
5月21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市商务局负责人就即将实施的《宿州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工作方案》进行解读。
据介绍,为顺应消费市场新形势新趋势,根据党中央和省、市委工作部署,市商务局牵头启动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等部门,结合我市汽车、家电(家居)、家装厨卫等消费品市场的情况,在深入调研、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了《宿州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并将于近期正式印发实施。
此次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主要实施“1+2+3+N”行动计划。“1”是指紧扣“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一条主线。“2”是指立足两个出发点,一是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促进汽车、家电(家居)、家装厨卫等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二是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在尊重消费者意愿的基础上将高能耗、高排放、使用年限较长的老旧消费品,更换为智能、安全、环保的消费品,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3”是指从三个方面抓好贯彻落实,一是落实国家、省汽车报废更新政策;二是安排市级政策鼓励各地实施汽车、家电厨卫等购新置换(延续实施省级、市级消费券政策);三是整合商家(平台)、厂家和回收企业、金融机构等社会各方资源,叠加优惠让利。“N”是指将“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和促消费活动有机结合,整合各方资源,打好“消费券+以旧换新”组合拳,持续激发有潜能的消费,确保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精彩圆满。
《工作方案》提出了2024年至2027年报废汽车回收量、废旧家电(家居)回收量、二手车交易量等目标,并从推动汽车以旧换新、家电以旧换新、家装消费品“焕新”等3个方面提出16条举措,可以概括为“三大行动”。
实施汽车以旧换新行动。从加大财政支持、联动金融政策、做好标准引领、完善报废体系、促进二手车交易、培育二手车主体等6个方面推动汽车换“能”。自2024年4月24日至12月31日,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万元;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7000元。鼓励各县区、园区发放汽车消费券,各地财政对燃油乘用车补贴标准最高可达销售价格的5%,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标准可达销售价格的6%;出售或报废个人现有乘用车同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标准可达新能源乘用车销售价格的8%。
实施家电以旧换新行动。从突出惠民政策支持、支持家电回收发展、完善家电回收网络、培育家电回收主体、提升家电售后服务、畅通以旧换新链路等6个方面推动家电换“智”。支持各县区、园区通过发放消费券等方式促进家电以旧换新,财政对个人消费者购买绿色智能家电补贴标准最高可达销售价格的10%。
实施家装消费品“焕新”行动。从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提升便民服务、培育家居新增长点、优化市场环境等4个方面推动家装厨卫“焕新”。支持各县区、园区通过发放消费券等方式促进家装厨卫“焕新”,财政对个人消费者购买绿色智能家居产品补贴标准可达销售价格的10%。
《工作方案》还明确提出,从建立工作机制、加强政策支持、强化联动合作、广泛宣传动员、加强督促落实等5个方面形成政策合力,强化资金和要素保障,促进高质量耐用消费品更多进入居民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