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2年第四季度长江(安徽)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2022年11月10日现场调查发现,宿州市砀山县237国道与黄河故道交口东南侧的砀山县利民路桥公司,建有沥青搅拌站和水稳搅拌站,上料、搅拌、卸料工序均未采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沥青加热锅炉为生物质锅炉,却擅自用煤矸石作为燃料,且无废气处理设施;部分危险废物废机油直接流至地面;强碱性泥浆倾倒在厂区空地上,污染环境。
二、整改实施主体
砀山县委、县政府
三、重点措施
1.对砀山县利民路桥公司建设沥青搅拌站、水稳搅拌站和加热锅炉等设施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2.规范处置渗漏地面导热油和强碱性泥浆,并对土壤、地下水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有效处置,消除环境污染隐患。3.加强举一反三,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沥青混合料搅拌站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整治行动。4.加强日常监管,巩固整改成效,及时查处违法行为,防范问题反弹。
四、目标任务
违规设施“两断三清”到位;消除环境污染,土壤、地下水检测结果达标;日常监管有效到位。
五、完成时限
2024年3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现场已完成"两断三清";土壤及地下水已经检测结果达标,详见编号为:HBHM2023JC0663淮北禾美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的检测报告;环境污染的影响已消除。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29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监督电话:0557-3960682
电子邮箱:361992120@qq.com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