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3年宿州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问题“灵璧县冯庙镇镇西加油站销售不合格车用汽油、灵璧县皖北加油站销售不合格柴油、灵璧县朝阳镇王务贤加油点销售不合格柴油”(编号:140),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灵璧县冯庙镇镇西加油站销售不合格车用汽油、灵璧县皖北加油站销售不合格柴油、灵璧县朝阳镇王务贤加油点销售不合格柴油
二、整改实施主体
灵璧县市市场监管局
三、重点措施
1.宿州市市场监管局、灵璧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涉嫌销售不合格车用汽油、柴油的行为予以立案查处,同时进行对上述3站汽油、柴油抽查复检。2.建立监管长效机制,多轮次对县加油站销售的汽油柴油进行抽查;3.持续巩固整治成效。
四、目标任务
1.灵璧县市场监管部门对全县加油站销售的汽油柴油全覆盖抽检,并增加抽检频次,严把质量关,确保质量合格稳定;2.建立长效监管制度。
五、完成时限
2024年3月30日
六、整改完成情况
市验收组认为灵璧县市场监管局针对上述3家加油站销售的汽油柴油不合格问题,灵县璧市场监管部门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并建立长效机制,多频次对全县加油站汽油柴油进行抽检,质量合格稳定,并持续巩固整治成果,措施有力,达到了整改目标,同意通过验收。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1月26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宿州市市场监管局牵头验收(监管)单位反映。
电子邮箱:wml8992@126.com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