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2年安徽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的埇桥区符离镇和顺河镇有关环境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2021年2月,埇桥区对板材加工企业进行整治,要求对无审批手续的企业按照“两断三清”标准立即关停取缔,限期整改类企业于2021年6月20日前搬迁至园区并完成升级改造。经排查,截至2022年5月底,符离镇27家限期整改的板材加工企业,仅有1家完成整改提升;顺河镇89家限期整改的木皮旋切企业,仅11家完成整改提升。随机抽查发现,宿州市原和木业公司无审批手续,仍在生产加工,热压工段敞开式作业,挥发性有机物未有效收集;同正木业公司挥发性有机物收集处理不到位,涂胶工段废气未收集,涂胶原料与危险废物混合堆放;众仪家居公司涂胶工段、晾漆房废气未收集处理,未建设危废库,漆渣、废活性炭更换处置无台账。
二、整改实施主体
埇桥区委、区政府
三、重点措施
1.对符离镇和顺河镇境内板材加工作坊进行排查摸底,对不符合改造提升条件的,依法关停取缔;对具备升级改造条件的,限期完善相关手续。2.完善治物设施建设并正常运行,确保废气得到有效收集(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基本完成,巩固提升后,于2024年6月底前验收销号)。3.规范危废管理,做到有账可查。
四、目标任务
1.完成板材加工企业整改提升;2.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3.危险废物做到规范化处置。
五、完成时限
2024年6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经过整改,符离镇、顺河镇已完成板材加工企业整改提升,胶合板加工企业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危险废物已规范化处置。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6月21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市生态环境局〕:3918033
电子邮箱〔市生态环境局〕:szdaqiban@163.com
2024年6月7日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2年安徽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的埇桥区杨庄有关环境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宿州市埇桥区杨庄乡新型乡村工业园内企业废气治理设施普遍长期停运,VOCS收集不到位,违规使用应淘汰的燃煤小锅炉。但该工业园整改标准不高、举一反三不够,梦天木业、中和木业等5家企业仍不同程度存在环境问题,园区周边4家板材企业均未安装VOCS废气治理设施。
二、整改实施主体
埇桥区委、区政府
三、重点措施
1.查处并淘汰燃煤小锅炉(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
2.推进园区内及周边企业废气治理设施改造提升(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
3.加强日常监管,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并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治该园区及周边其他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四、目标任务
1.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对“散乱污”企业依法依规整治到位。
五、完成时限
2024年6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经过整改,园区内及周边涉VOCS企业已完成整改提升,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园区内3家“散乱污”企业整治到位。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6月21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市生态环境局〕:3918033
电子邮箱〔市生态环境局〕:szdaqiban@163.com
2024年6月7日